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4-07-19
更新时间:2024-07-19 22:02:58作者:佚名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关于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后,不同参保地养老金待遇领取问题):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