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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改名办理指南(山东泰安改名)

更新时间:2024-09-28 00:53:44作者:未知

泰安改名办理指南(山东泰安改名)

  变更名字

  一、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材料:

  (一)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名字,本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1.亲生父母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亲生父母协商同意声明(模板5);

  3.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据材料。

  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名字的,应当提交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父母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协商同意声明(模板5)。

  (二)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名字,本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三、办理时限:

  经核查不具有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情形的,报派出所所长核准,5个工作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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