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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泰安市通行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4-09-26 22:15:12作者:未知

泰安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泰安市通行证办理)

  办理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3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7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未满16周岁申请人提供)

本文标签: 申请人  户口簿  证件  常住  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