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医保报销条件(淄博医保卡报销比例)
2024-07-19
更新时间:2024-07-19 22:12:41作者:佚名
淄博医保报销对象:
淄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地址:
市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25-B30窗口(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张店区:张店区市民中心一楼东厅B21-B30窗口(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淄川区: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医保窗口(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博山区: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三楼北C区医保窗口(博山区双山街3号)
临淄区: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0-26号窗口(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
周村区:周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大厅130-135号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桓台县:桓台县便民中心三楼医保窗口(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
高青县: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189号-194号窗口(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
沂源县:沂源县务服务中心3楼D区医保服务区综合业务窗口22-24号窗口(沂源县鲁山路86号)
高新区: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15号窗口,27-33号窗口(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
经开区:管委会二楼政务服务中心A1-A4窗口(淄博经济开发区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文昌湖区: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文昌馨苑小学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