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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经济适用房申报需要什么材料(泰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更新时间:2024-09-29 22:08:43作者:未知

泰安经济适用房申报需要什么材料(泰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申报材料

  申请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报《泰安市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声明及授权书;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财产证明;

  4、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及现住房证明;

  5、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6、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残疾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优抚证》、《特困职工证》、《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市级以上劳模证书、专职消防员工作证等。

  注意: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同时在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31日已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如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可只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