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济宁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4-09-11
更新时间:2024-09-11 11:06:26作者:佚名
复核流程
1.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自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由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信息处、党群处(纪检办)和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联合组成复核工作组,负责实施复核工作。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经过复核确认答题漏评、错统等异常情况需重新评分的答卷,由复核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3.复核结果上网提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普通高考”频道可查询复核结果。涉及高考成绩有变化的,省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向考生下达书面《教育考试考生成绩更正通知单》。
复核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复核申请的方法、复核范围和结果查询方式等,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复核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安排专人受理考生申请,按时、准确汇总、上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的信息,确保复核工作认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