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恢复车驾管业务通知 淄川车管所换驾照
2024-07-18
更新时间:2024-07-18 22:05:14作者:佚名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倒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
(四)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
(五)突然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变更车道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未按规定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
(九)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十)通过环行路口,后进入路口的车辆未让先进入路口的车辆先行的;
(十一)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各方负事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