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2024-09-23
更新时间:2024-09-23 21:59:22作者:佚名
申请流程:
在政府网站下载《宁阳县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街道);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负责汇总审查,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加盖公章后,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报送县房管中心公示并资格确认。
申请手续:
申请阶段性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申请审核表、授权承诺书等);
2.身份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及学历材料等);
3.住房材料(租赁住房备案证明、无房证明等);
4.就业材料(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