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省考报考公检法对学历学位有什么要求?
2024-08-15
更新时间:2024-08-16 11:07:04作者:未知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杭州地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一批次认定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且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认定公告将于4月16日左右发布。
第二批次认定对象仅限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认定公告将于5月10日左右发布。
1.网上申报阶段:4月22日-5月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政策咨询、电子材料审核及受理申请阶段:4月22日-5月10日,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5月11日-5月26日,申请人至指定医院体检;4月22日-5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5月27日,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发布受理公告。
杭州市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同步启动,具体信息详见各区、县(市)教育局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