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保报销对象(济宁市医保报销范围)
2024-09-13
更新时间:2024-09-13 11:02:23作者:未知
济宁市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报销人员携带报销林料到所属医疗经办机构医疗费业务初审窗口提交材料
2.医疗费业务初审窗口进行初审
3.医疗费业务复审窗口进行复审
4.医疗费财务初审窗口进行初审
5.微机录入窗口对报销费用进行系统录入
6.医疗费财务复审窗口(出纳)支付报销费用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