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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济宁失业补助金标准)

更新时间:2024-09-12 22:04:56作者:未知

济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济宁失业补助金标准)

  济宁失业金领取条件

  济宁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济宁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

  济宁失业金领取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的90%。

  山东省下发《关于做好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济宁市及时落实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政策,对全市3月份领取失业金人员按新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市本级、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由102.76元提高到205.52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由92.07元提高到184.14元。这一政策将为全市7093名失业职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144万元,更大力度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本文标签: 济宁  标准  价格  阶段性  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