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材料(济南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2024-08-18
更新时间:2024-08-18 00:11:08作者:未知
济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保障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济宁市城区城镇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家庭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享受住房优惠租金的政府性房产;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购置价格超过7万元(税后)的机动车辆;
7.未婚、丧偶、离异不带子女的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8.申请人在市城区租住非直系亲属的私有住房。
(二)外来务工家庭保障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应在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3.用人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两周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繳纳有间断的,间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4.持有市城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证明;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城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营业房和其他非住宅房产,未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购置价格超过7万元(税后)的机动车辆;
7.未婚、丧偶、离异不带子女的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8.申请人在市城区租住非直系亲属的私有住房。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5周年;
3.在市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已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2周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巳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政府公房、单位公房或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在市城区无私有住房;
5.申请人在市城区租住非直系亲属的私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