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务工人员落户指南(信阳市落户政策)
2023-08-28
更新时间:2023-07-17 00:20:59作者:佚名
1.申领人员范围: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注:这两种情况的失业人员统称大龄失业人员)
2.申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 办理地点:
市 直:许昌市竹林路许昌市民之家一楼A区110窗口,咨询电话:2621590,2962179
禹州市: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493房间,咨询电话:8288957
长葛市:长葛市新区五号楼十五楼1503室,咨询电话:6111336
鄢陵县:鄢陵县梅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办公室,咨询电话:7163738
襄城县:襄城县市民之家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8390036
魏都区:许昌市天宝路中奥鑫天魏都区市民之家二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2653037
建安区:建安区市民之家三楼13号窗口,咨询电话:511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