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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济宁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更新时间:2024-09-09 00:16:16作者:佚名

济宁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济宁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济宁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步骤一: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15 日内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步骤二: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 60 日内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步骤三: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步骤四:①市就业办失业人员服务科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填写《济宁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初审人员签字;②社保局失业保险科对初审情况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提出科室审核意见并签字后,将以上材料提报分管局长审批;③经分管局长审批后,转基金财务科申请资金,资金拨付后,由就业办失业人员服务科进行发放。

本文标签: 失业人员  初审  劳动关系  步骤  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