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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在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4-06-09 22:08:36作者:未知

临沂在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条件+材料)

  临沂在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办理对象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申请条件

  1)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

  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

  或已丧失中国国籍的;

  或外国人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3.)承诺书(参保人本人无社会保障卡、银行储蓄卡的,申请人需填写承诺书)。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符合条件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申请时间

  (一)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机构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个人账户管理科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生保障服务区综合受理H01-H06窗口

  咨询电话

  0539-8600721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关材料下载

  附件1:在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承诺书.docx

  附件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报表.doc

本文标签: 临沂市  参保  承诺书  企业职工  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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