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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 济宁任城区积分入学政策

更新时间:2024-09-18 22:00:48作者:佚名

济宁任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 济宁任城区积分入学政策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最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均需满1年(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

  (四)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五)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视为符合要求。

  济宁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

本文标签: 子女  监护人  城区  或者其他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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