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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刚入职怀孕生育津贴怎么算(济宁社保生育津贴)

更新时间:2024-07-31 00:15:48作者:佚名

济宁刚入职怀孕生育津贴怎么算(济宁社保生育津贴)

  刚入职不久就怀孕了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女职工生育“一孩”和“二孩”,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有关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目前,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期限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一致。

  拓展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产假期间工资不降低原则,生育津贴一般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一致。

本文标签: 产假  女职工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  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