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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生儿国(淄博市新生儿社保)

更新时间:2024-07-01 00:22:31作者:佚名

淄博新生儿国(淄博市新生儿社保)

  淄博新生儿国(境)外出生随父母户口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4.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译本;

  5. 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淄博户籍业务办事便民服务:

  1. 建立容缺机制,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对于主项不缺、符合办理条件的,实行边办边补。

  2. 户口迁移过程中,一律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落户证明。市内居民整户迁移过程中,凡《居民户口薄》能够直接体现亲属关系,通过个人承诺或声明可以认定的,按原户口簿体现的亲属关系进行登记,替代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户籍  亲属关系  淄博  户口簿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