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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待遇问题 潍坊市关于老工伤问题的认定

更新时间:2024-05-12 00:20:42作者:未知

潍坊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待遇问题 潍坊市关于老工伤问题的认定

  1、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文标签: 工伤  待遇  职工  四级  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