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该去哪办理(办理车辆报废去哪里)
2024-08-20
更新时间:2024-08-20 00:02:16作者:未知
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是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那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书面委托书。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公安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1、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2、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