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新员工的培训(怎么进行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2024-09-20
更新时间:2024-09-21 00:22:42作者:未知
根据《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精神,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现将2022年上半年淮安市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于2月26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或淮安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下载并使用“通信行程卡”App)、《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场监考人员。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和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并且选择淮安市考区作为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试考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以下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淮安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淮安市居住证(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淮安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注: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6.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各时间节点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1月14日-16日,16日截止到16:00;
网上审核时间:1月16日-17日,17日截止到16:00;
网上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1月18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缴费失败,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3月7日起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3月12日。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选择淮安市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3.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容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4.考生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5.本次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的为考生服务,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6.考生对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审核通过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网上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7.在1月16日17:00前选报过科目的考生,可以在审核通过前,选择“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和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各项信息均不得更改。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9.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审慎报考。
10.考生自1月16日至17日可登陆网站查看个人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后,请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月18日24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52元。
四、考试说明
1.所有科目全部为纸笔考试。
2.考试各科目日程安排如下: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文件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 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 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五、特别提醒
1.考生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考生责任自负。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3.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六、成绩查询
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八、政策咨询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07、83235921。
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jszsksb。
4.淮安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aszsks。
5.淮安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17-83665843。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1.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请咨询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517-83660079,0517-83662485);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请咨询相关县(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