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官网
2024-04-16
更新时间:2024-04-16 00:29:44作者:佚名
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轨道交通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根据市人大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南通交通运输局草拟了《南通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邮编: 226018)。来信请注明"《南通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ntjtfgc@ 126.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1日。
联系人:傅宁燕,联系电话: 59003960 .传真: 59003777。
【拓展】
《南通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区管理、运营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七部分五十三条,其中明确了在列车内饮食,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等“乘客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