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语文田家四季歌课文内容(二年级语文田家四季歌课文内容图片)
2024-08-06
更新时间:2024-08-06 11:00:28作者:佚名
2021杭州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操作程序: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成立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内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初中学校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全面负责本校的分配生推荐工作。
2.在我局确定的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推荐工作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分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由初中阶段若干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共5门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上述5门学科的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换算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95%,德育、体育、艺术、劳动、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
初中学校在制订《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时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各校制订的《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上报各区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审核批准的各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初中学校应将《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本校可推荐分配生名额等相关信息,一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公布。
4.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高低对所有申请学生排定先后位次,综合评分结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应向全体申请的学生及其家长公布。
5.综合评分及位次排定结果无异议后,由相关学生按综合评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学生选定或放弃分配生推荐,均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分配生招生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放弃。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拟推荐分配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校分配生推荐名单。
6.5月27日9∶00—5月28日15:00,初中学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确定的分配生推荐名单及相关信息。
7.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市教育局根据面向市区招生的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划定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控制分数线(即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基础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第一批招生学校的招生总计划数按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各招生学校(校区)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该基础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分配推荐生中,按不低于95%的录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已被分配生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