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兴市襟江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恢复线下报名
2024-06-07
更新时间:2024-06-08 00:20:11作者:佚名
姜堰区兴泰中心小学2021年秋学期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
三、招生报名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报名登记审核、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和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今年,我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行招生,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建立统一规范、公平、透明的招生秩序。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等可以按时到学校现场报名。
招生时间安排: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1日—23日,每日9:00—16:00。
四、报名资料提供及施教区的认定
施教区招生
1. 具有所在我校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动产(或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不符合网上报名要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
2. 房屋产权性质:不动产(或房产)证是指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或祖辈持有的普通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的完全产权,与家庭成员(三代以内的直系)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普通住房、车库、期房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兴泰小学仍按原兴泰镇范围进行招生。在原兴泰镇范围内居住、具有原兴泰镇户籍的,在入学报名时可放宽不动产(或房产)要求,只要实际居住在兴泰即可。
3. 一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不动产(或房产)证;
(3)户口簿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幼儿发展报告书。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1.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入学条件,尚未进行入学登记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和本地学生同时到我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
2. 一年级外来务工子女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
(2)户口簿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在原兴泰范围内的居住证;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兴泰镇范围内有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1年6月30日务工或经商至少满1年)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手续;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五、网上报名流程
温馨提示:
1.学生家长在送验有关证件(材料)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家长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逐一核对,如发现材料造假,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责任。
2.学校对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学对象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按时将子女送至我校报到注册。
3.符合学区生条件但不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户籍及不按时报到注册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