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1秋学期注销办学资格的教育机构有哪些?
2023-05-28
更新时间:2023-05-28 00:19:06作者:未知
【2021年南京市建邺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下半年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邺区长虹路37号)一楼报告厅。
二、现场确认时间
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具有建邺区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建邺区居住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建邺区所辖街道);
3、在建邺区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八)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报告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注意:妊娠期申请人,体检项目未能全部做完的,请提供体检表正反面、主检医生签署妊娠情况说明页、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以上为复印件)和孕期人员承诺书。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九)2021年建邺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