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长江实验小学招生方案 杭州市长江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2024-09-11
更新时间:2024-09-11 22:12:11作者:未知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上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的通知精神,在网上登记和报名的基础上,将开展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现场信息核验等工作,现将(山南教育集团)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服务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的户籍适龄儿童。
2.报名事项:
(1)6月10日—16日进入“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记入学信息和报名。
(2) 7月4日-5日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信息核验。【信息核验具体地址/要求届时学校会张贴相关通告到各社区,并同步在学校微信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3)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
3.招生录取:
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注: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方
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第一批录取:在选报公办小学(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小学者)的适龄儿童中,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小学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其中报名民办小学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小学根据排序结果统筹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4.招生咨询电话:
杭州市清河实验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86979236 俞老师
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小学
咨询电话:87337278 黄老师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
咨询电话:86972068 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