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22年县城区公办小学转学办法 东海县2022年县城区公办小学转学办法最新
2024-06-30
更新时间:2024-06-30 11:08:11作者:佚名
招生对象
县城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招生条件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条件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和平路校区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牛山街道原所辖的16个居委:牛山居委、钢铁居委、徐海居委、东海居委、外贸居委、康园居委、果园居委、和平居委、北辰居委、站南居委、利民居委、幸福居委、兴业居委、振兴居委、双湖居委和茅墩居委的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并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牛山街道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振兴路校区、花园路校区、滨河校区、西双湖小学
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2年6月30日前签发的本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城区其它小学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2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2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施教区内的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条件
(1)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中关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21年12月31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到幸福路小学教育集团晶城校、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富华路校区或牛山小学教育集团徐海路校区申请登记。
(2)为照顾本县内县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对于务工人员无有效居住证,但在县城有2021年12月31日前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到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由牛山街道中心小学就近安排到除中心小学本部以外的所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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