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0杭州萧山幼儿园招生对象 杭州萧山幼儿园2020年招收政策

更新时间:2024-08-06 11:07:54作者:佚名

2020杭州萧山幼儿园招生对象 杭州萧山幼儿园2020年招收政策

  招生对象

  (一)年龄规定

  招收小班新生年龄为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对象

  1.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 法定监护人在属地拥有产权房的适龄幼儿。

  3. 本人持有萧山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4. 援鄂医疗队员子女;驻杭州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区的幼儿,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5.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我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我区的幼儿,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6. 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优先给予照顾。

  7. 户籍为萧山区(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的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以上情况子女需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1年及以上)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8. 经市、区人才办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和《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9. 工作地为我区的归国和引进浙商子女按《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执行。

  10. 在我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幼儿园报名,也可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

本文标签: 子女  户籍  我区  人才  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