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杭州桐庐教育局开学温馨提示
2024-08-22
更新时间:2024-08-22 11:00:32作者:未知
一、严格校园防疫管控
严把学校“校门”关
暑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设有暑期托管服务点或暑期实施校园建设维修工程的学校要健全常态化疫情管理措施,对参与托管教师、志愿者和建设维修施工人员、后勤人员等,要严格落实入校亮码、测温、登记等防疫制度要求,对托管学生要落实每日体温监测。
暂停组织大型活动
学校已有安排且无法停止的,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报备,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按要求加强对参加活动人员的摸排和管理,杜绝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该地区以外发生的关联病例存在轨迹交集的人员进入校园;对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来萧人员,如确有必要进入校园的,应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坚决防范疫情侵入校园。
二、加强出行教育提醒
各学校(园、单位)要加强对近期师生员工出行的教育提醒。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引导师生员工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常态化关注权威部门的防疫信息
引导师生员工和家长,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
提醒师生员工合理规划行程安排
建议开学前14天在杭人员非必要尽量不离杭,在外地的人员尽可能在开学前14天前返杭,确保秋季开学平稳有序。暑期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外出前往的,应向学校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三、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特别是接种率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学校(单位);要加大动员引导力度,确保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进一步明确接种要求
要根据省市区防疫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学工作准备,有序做好18岁以下(12~17岁)在校学生疫苗接种的宣传、统计、组织发动等工作。
四、做好师生去向摸排
做好提醒工作
提醒目前已在省外旅游或探亲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自身防护。
做好报备工作
要动态掌握在重点地区师生员工的去向,及时上报,摸排情况如实填写在《萧山区教育局每日一报》 “疫情情况”“隔离情况”栏目内。有异常情况的学校(园),须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详细报备,直属学校直接填写在日报表备注栏。
做好配合工作
重点地区的师生员工返回后,应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防控部门和学校报备,并严格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办紧急通知要求,自觉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