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桐庐幼儿园可以报不同学校吗 桐庐读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
2024-09-25
更新时间:2024-09-25 11:05:40作者:佚名
2021年桐庐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优化招生秩序,现结合实际,特制定2021年桐庐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单位
城区8所公办幼儿园19个园区。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三、招生范围
县教育局根据幼儿园招生规模,按相对就近入园原则,确定各幼儿园教育服务区。
四、报名类别
A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均在该教育服务区内的;
B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在教育服务区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不在该教育服务区内的;
C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教育服务区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在该教育服务区内的;
D类生源: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均不在教育服务区内,但实际居住在该教育服务区,且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工作或经商,用人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未间断)的。
五、报名流程
1. 网络报名。2021年5月12日7∶00—5月18日21∶00,家长登陆电脑端浙江政务网或移动端浙里办APP,进入《2021年桐庐县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实名注册后完成小班新生入园意向登记。具体做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桐庐县本级”,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在线办理”进入“2021年桐庐县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2. 现场核验。网上报名成功后,经线上审核,家长再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材料详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核验时间:6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核验地点:桐庐县健康城幼儿园教育集团生源核验地点在三合中学,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溪幼儿园生源核验地点在学府小学,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生源核验地点在该园桐君广场园区。其他幼儿园生源均到线上登记的幼儿园(园区)进行现场核验。
3. 补充登记。各类生源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错过网上登记时间的可以进行现场补登,公办幼儿园现场补登时间为6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符合生源条件所属的幼儿园(与现场核验地点相同),逾期不再受理。公办幼儿园报名未录取的,可于6月20日后到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补报,报名地点为各民办幼儿园。
六、录取办法
1. 分批录取、统筹调剂。按生源排序(A类、B类、C类、D类)确定录取对象。符合A类、B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若超出该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县教育局视情况调剂补缺录取。
A类、B类生源录取结束后,C类、D类生源视余额实行补缺录取。
2. 各类生源排序原则。同类生源按报名条件达成先后进行排序。A类生源按房户一致达成时间的先后排序;B类生源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C类生源按父(母)的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D类生源按父(母)在桐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排序。
3. 录取结果告知。7月5日-7月9日期间,由幼儿园通过电话、短信、网上或现场公示名单等方式告知。未录取的不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1. 本文件所称的城区是指本办法中8所公办幼儿园19个园区的教育服务区覆盖的相关区域;
2.本招生办法所称住宅房产是指适龄儿童本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且已实际交付使用的住宅房产。相关房产证明办理的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一天。
3.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一天。
4. 受教育服务区调整影响,导致多孩家庭的小孩不能同时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园给家长接送带来困难的,家长应按现行教育服务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向大孩已就读的幼儿园提出书面调剂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3),视学位余缺情况调剂,若无法调剂按现行教育服务区入园。
5. 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的D类生源可以有条件享受科技城未来幼儿园户籍生录取政策(排序靠后),具体按县教育局与开发区管委会的约定执行。
6.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要求入读在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的,网上报名期间监护人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和户口本原件到桐庐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7. 根据《桐庐县优化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幼儿园入园形势,经县人才办界定的F类及以上人才的适龄子女和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家长按生源类别在网上报名后,可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县人才办于当年网上报名之前将名单报至县教育局)。
8. 因幼儿园学位已满或家长不接受调剂最终无法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情况视民办园可提供学位数而定。
本招生办法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招生。办法的解释权归县教育局,本办法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负责处理。招生咨询电话64218876,6421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