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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个体工商户复工通知 吴江区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

更新时间:2023-11-26 00:42:19作者:未知

吴江区个体工商户复工通知 吴江区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

  2020年2月18日,吴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苏州市吴江区关于加快各类工商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符合相关要求的各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日起可在报所属区镇备案后自行复工。

  根据《办法》,工商服务业企业复工要有秩序、有条件进行。

  有秩序,主要体现在要分层次进行。

  《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实际办公、经营地址在吴江行政区域内的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社区商业门店等各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但考虑到服务业对象众多,有一些场所人员密集度较高、流动性较大,情况比较复杂,两类行业企业目前暂不予以复工,具体复工时间视疫情发展和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一类是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健身房、足浴店、培训机构(学历及非学历培训)等服务经营类企业;

  另一类是易造成人员集聚的农家乐等经营类企业。

  此外,建筑业和部分交通业以及一些专业市场,如有区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则按照规定的复工复业时间进行。

  有条件,主要体现在须达到复工基本要求。

  《办法》指出,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防控措施,包括成立复工防疫小组、加强人员信息登记、确保生产经营场地安全、提倡不集中就餐、做好防疫监督、坚持规范经营等。

  ·从方便企业的角度出发,工商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只需备案,无需审批;

  ·具备复工条件、符合复工要求和范围的服务业企业,通过线上扫描件发送或线下方式,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所属区镇经办人备案后,就可以自行复工;

  ·但如果是大型的商业综合体,建筑体量超过1万平方米,除了报所属区镇备案之外,还需同时报区商务局备案。

  ·工商服务业企业所属区镇、专业市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根据《办法》规定,各市场主体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所属区镇、街道要做好企业复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旦发现各市场主体没有达到备案承诺,区镇两级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将督促其整改,如果还是不能达到相关要求,可责令其停业整顿,作为失信信息列入其信用记录,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本文标签: 企业  服务业  防控  疫情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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