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丽水春季学期第三批开学工作通知
2024-09-21
更新时间:2024-09-21 11:11:22作者:未知
放假时间:
原定2020年4月30日至5月6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为我市中小学校春假时间。考虑到今年疫情导致广大中小学生寒假后长时间居家,现正处于复学的起始阶段,为保证本学期复学后的教学时间,经研究,决定取消中小学2020年春假,即4月30日(星期四)与5月6日(星期三)两天仍照常上课。
2020年5月1日至5日放假,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4月26日(星期日)上5月4日(星期一)的课,5月9日(星期六)上5月5日(星期二)的课。
注意事项:
(一)落实疫情防控,做好出行提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切实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小。当前,疫情并未结束,各校园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从师生和家长群体特殊性出发,做好师生及家长“五·一”放假期间出行建议。提醒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集聚场所,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原则上建议师生假期活动不出浙江省,教职员工出省提前向单位报备,学生出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
(二)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要强化风险意识,结合学校教卫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保证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联络通畅。继续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落实师生节假日返校前的各场所消毒。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学校要结合开学安全第一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用火用电、交通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
(三)减轻课业负担,做好家校沟通。各学校严格按要求控制假期作业量,降低作业难度。放假回来不得组织校级统测和集中考试。鼓励学生居家期间通过帮父母分担家务、与好友在线聊天等方式,有意识增进亲子、同伴、师长交流,缓解久困家中可能引发的孤独感,提升人际支持。各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居家生活学习情况,科学组织落实家访工作,确保每一个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有意义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