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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更新时间:2023-05-04 11:07:37作者:佚名
幼儿园简介:桂林市临桂区城区第一幼儿园是一所由临桂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临桂镇金山路195号,拥有12个班的办学规模。园内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每班配有冷热供水系统),教玩具充足,师资力量雄厚,以幼儿为本,注重幼儿数学逻辑思维能力、自主游戏、自主探究学习能力的培养。管理规范有序,保教水平优质。2020年1月被评为“自治区示范幼儿园”,5月被评为“全国绿色节能型校园”,12月被评为“桂林市最美幼儿园”、“桂林市教科研先进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51号)文件精神,在临桂区教育局指导下,本着“相对就近、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招生,现将我园2021年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收小班新生100名。
二、招生对象
(一)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以上、身体健康且适合过集体生活的小班幼儿。
(二)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2020年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企业人员适龄子女,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适龄子女,具有“双证”(即报读幼儿有临桂城区户籍和监护人有临桂城区实际入住自购房产,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居住时间不少于3个月,下同)的临桂城区居民适龄幼儿。
三、预报名地点、时间、录取办法及结果公布
(一)报名地点:临桂区城区第一幼儿园门口。
(二)预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预报名(8月3日上午8:00—12:00):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2020年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企业人员适龄子女,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双职工适龄子女,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单职工且有“双证”适龄子女。
2.第二批次预报名(8月5日上午8:00—12:00):居住临桂城区但不符合第一批报名条件的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单职工适龄子女,具有“双证”临桂城区居民适龄子女。
(三)录取办法及结果公布:
1.8月4日上午在本幼儿园大门口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幼儿名单及摇号名额。如第一批次预报名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不安排第二批次预报名。
2.如第一批次预报名人数超过80人,则按照排序规则(排序规则详见附件1)进行排序,排序位于80名之后的幼儿则参加第二批次的摇号。
3.如第一批次预报名人数不足80人,剩余学位将补充到第二批次摇号学位中。
4.符合第二批次预报名条件的幼儿将全部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录取,并于8月6日上午11点在本幼儿园大门口公布参加摇号幼儿名单,8月9日上午9:00在临桂区城区第二小学录播室进行公开摇号,届时将邀请临桂区公证处人员、临桂区人大和政协委员代表、临桂区教育局代表、预报名家长代表等现场观摩全程监督。8月10日下午5点公布参加摇号幼儿录取名单。
四、预报名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原件、复印件(1份,以下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复印件(体检和办理查验证明单位:临桂区妇幼保健院)。
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姓名页、幼儿姓名页及父母姓名页,当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时,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明)。
4.幼儿医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原件、复印件;近三个月(2021年4、5、6月)的水电费支出凭证原件、复印件。
6.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以桂林警备区发至临桂区教育局的函为准)、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2020年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7.居住临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提供单位编制证明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编制证首页、姓名所在页)。
(说明:1.上述1-5点是必须提交审核的材料,第6-7点可视实际情况提交审核。2.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该幼儿在我园就读资格。报名时所上交的各种复印件材料均不予退还。)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家长带就读幼儿、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二)报名时,请领取报名表填写好交回幼儿园。
(三)在规定时段内预报名不存在先后顺序,不在规定时段内预报名的新生,视同自动放弃入读和摇号资格,不予录取。
(四)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2020年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材料审核公示后直接录取。
(五)不得在城区一幼预报名的同时兼报城区二幼、榕山幼儿园(区直公办园),如有兼报现象,一经核实,则取消该幼儿在上述3所园的入园资格。
六、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确保“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落到实处。
七、收费标准
根据桂林市“市发改费字[2019]1号”文件精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530元/月·生。伙食费按标准350元/月·生预收,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八、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0773-3661826 投诉电话:0773-5597276(临桂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本方案由桂林市临桂区城区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桂林市临桂区城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4日